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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

    事业单位4个: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文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687.0175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86.61284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00.40471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2,843.0921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3.5207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9%。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967.940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0.9277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98%;项目支出 18,017.0124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02%;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19.077363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5,060.331642万元, 增幅28.39%,本年支出增加6,649.346093万元,增幅43.41%。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0.285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7.8744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0%;公共安全支出402.4160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3%;教育支出193.0833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8%;科学技术支出0.305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7619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1.0264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2.162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节能环保支出701.4434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0%;城乡社区支出3,249.6182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2%;农林水支出4,578.7291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88%;交通运输支出11.86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2,697.8744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1.264426万元,增长41.50%。其中:

    “人大事务”2018年度决算0.736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36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大课题调研等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8年度决算1,869.9969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9.306963万元,增长16.1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2018年度决算54.084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084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人力资源事务”2018年度决算90.47867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0.47867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港澳台侨事务”2018年度决算2.7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档案事务”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13.7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613.41329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3.413291万元,增长135.9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19.8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30000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30.01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1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402.4160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3.694644万元,增长153.54%。其中:

    “公安”2018年度决算128.899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512000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2018年度决算55.9693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635385万元,增长42.2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217.5472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2.547259万元,增长4,250.9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建设、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93.0833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6.873344万元,增长3,009.23%。其中:

    “普通教育”2018年度决算139.967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9.967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和乡村托幼设备设施补助。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5.0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其他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46.9057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9057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的机构运转,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4、“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0.305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054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0.305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05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106.7619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6.76193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2018年度决算72.2678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26787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文化活动开展等。

    “体育”2018年度决算34.4940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4940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群众体育、体育生活化社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9,291.0264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05.867486万元,增长152.1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347.2512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321267万元,增长20.6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2,335.0175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5.967473万元,减少1.9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406.5810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187060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2018年度决算227.641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7.641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2018年度决算147.721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7.721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2018年度决算53.4657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4657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孤儿安置等。

    “残疾人事业”2018年度决算202.6873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2.6873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事务。

    “最低生活保障”2018年度决算12.5128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5128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5,556.1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09.298002万元,增长758.9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旱厕改造、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692.1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6.202250万元,增长220.5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4.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2018年度决算0.8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8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2018年度决算107.3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7.299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7.3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221.8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11200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及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2018年度决算41.5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5476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308.7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8.7838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701.4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9.683493万元,增长39,754.55%。其中:

    “污染防治”2018年度决算284.3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4.3301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优质燃煤替代补贴等经费。

    “能源节约利用”2018年度决算349.977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9.977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煤改电”工作和采暖补贴发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67.1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375855万元,增长3,714.7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3,249.6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65.216810万元,增长134.7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396.3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4.751297万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度决算1,473.49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66.680581万元,增长142.8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1,379.8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03.784932万元,增长189.8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4,578.7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10.156393万元,增长174.41%。其中:

    “农业”2018年度决算258.8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195000万元,减少3.0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等。

    “水利”2018年度决算10.6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68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4,309.2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7.671393万元,增长207.4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2018年度决算11.8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68600万元,增长77.16%。其中:

    “铁路运输”2018年度决算11.8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68600万元,增长77.1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5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8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其他支出14.5950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0.1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8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18年度决算0.1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8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扶持补助。

    2、“其他支出”2018年度决算14.5950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59507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14.5950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5950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年人补助医疗及居家养老。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50.92772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255122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15122万元减少3.36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360000万元减少3.36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3.2551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255122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3.2551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255122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255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14.53122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14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64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5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234.759775万元,其中:汽车44辆,355.392313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公共服务经费,涉及金额2350.772万元。评价结果是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构建“党建区域化、自治单元化、动员社会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社区治理模式为工作目标,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项目实施,社区机构运转良好、办公高效、社会动员不断扩大,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个,决算金额384.10676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pdf